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政策文件 正文

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享受政策程序

作者:创新创业…时间:2016-11-23点击数:

1、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2、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减免税申请及税务机关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通过审核后,享受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宏福大道2888号 邮编:330100

版权所有©hbs02红宝石线路 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