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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组织学习《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表时间]:2021-09-25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

92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在综合楼808会议室学习《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马院全体教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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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省发改委牵头,对标对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形成了《条例(草案)》。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成为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全国第7个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利于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利于促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条例》以打造三个“一流” 建立一个“高效”为主要内容,坚持改革创新,提炼“江西做法”,推行综合窗口“一站式”服务、延时错时预约服务、“赣服通”掌上办、惠企政策兑现,开展省领导挂点帮扶等创新特色做法;明确正向激励和反向约谈、容错免责等内容;新设立“江西营商环境宣传日”;坚持对标先进,持续优化提升,践行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企业关切,针对企业反映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投资创业不够便捷,监管执法不够规范,司法保护不够有力等问题,明确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