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群工作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1-21 [来源]: [浏览次数]:

1月1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开展理论学习。

干嘉敏:《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揭示了个人与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国的内容十分广泛,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在危难之时英勇战斗,为祖国捐躯,都是爱国主义的表现。我国已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密切,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更需要我们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重振雄风,为人类文明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张文斌: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要通过爱国主义教育,用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三位一体,有机统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之中。

张子喻: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我将贯彻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必修课和核心课题。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鲜明底色,全面穿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

胡连芝:要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相统一,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马燕慧: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我将在课堂中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厚植家国情怀,增长知识才干,把爱国之情,强国之志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