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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月2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于冰雁领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详尽地构建了27条规范,核心聚焦于四大维度。首先,它清晰界定了总体框架、基本概念及实施方式,同时强调了处置过程中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全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其次,该办法详尽列举了限期改正、劝退及除名等具体适用情境,并细化了从启动程序到后续管理的每一步骤,确保处理过程既严谨又公正。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也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队伍严格管理与关爱的双重态度。针对特殊情形,如轻微违规且已及时改正等,办法明确了可不予处置的条件,以及合并处置时应遵循的政策导向,既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也确保了处置的精准性与公平性。

最后,《办法》强调了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在执行过程中的工作责任与工作纪律,要求严格遵照规定执行《办法》精神落地生根。这不仅是对党组织执行力的一次考验,更是对全体党员党性修养的深刻锤炼。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其全面细致的条款,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胡杏根: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一名思政课教师,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之后,觉得在日常工作中要将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时刻警醒自身,切实做到自律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后的工作中和生活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旗帜鲜明反对“四风”,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继续坚持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持续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和水平。

马燕慧:第一作为党员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践行党性原则,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第二要将对教育的管理、处理、追责等流程有效衔接。第三我们党员教师要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的指导思想、处置方式、处置原则、适用情形、程序等深学、细悟、慎思,自警自省。

尹娟: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自己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严明与自我净化能力。此《办法》不仅彰显了党对党员的高标准要求,也提醒我要不断提升自我,保持党员先进性,为党的伟大事业贡献力量,确保党的队伍纯洁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