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04 点击数: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单位

2021年,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品质提升、为师生办实事以及本科合格评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总结经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工作岗位上不断奋发进取、积极作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部门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落实,本单位师生覆盖面大,过程材料齐全、规范,整体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2.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理论宣讲、我为师生办实事,以及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新局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各阶段主动总结凝练,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

2.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理论宣讲、我为师生办实事,以及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开新局等方面表现突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工作和生活作风好在党史学习教育各阶段表现优秀,推进学校及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报送要求

(一)严把报送质量。各单位要严把报送质量关,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进行上报。

(二)严格报送程序。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择优推荐。

(三)规范报送材料。各单位务必于20211617:00时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209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玉婷,联系电话:0791-83659835,电子邮箱:675479585@qq.com

  附件:

1.hbs02红宝石线路党史学习教育先进集体推荐表

2.hbs02红宝石线路党史学习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hbs02红宝石线路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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