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南大南航对接帮扶工作,经与对方初步沟通,并报董事长批准,现就有关措施予以公布。
一、优化评建管理干部配置
教学院实施高层次人才配置,引进正高职称专家担任教学院院长,现任副高职称院长改任常务副院长,承担评估专项工作任务(待遇不变)。
二、受聘人员待遇
1.行政干部引进岗位薪酬待遇
(1)二级教授:10000(院长或处长)+5000(学科带头人)/月;
(2)正高职称:10000(院长或处长)+3000(学科带头人)/月。
2.全职(自有专任)教师岗位薪酬待遇
(1)二级教授:10000+3000(学科带头人)/月;
(2)正高职称:8000+3000(学科带头人)/月。
3.兼职(外聘专任)教师岗位薪酬待遇
(1)正高3000+课时费/月;
(2)副高2500+课时费/月;
(3)博士2000+课时费/月。
4.设立评建工作专项奖励,按工作任务完成考核情况一季度为单位进行奖励。
5.兼职其他工作酬劳另计。
三、受聘人员工作任务
(一)教学院院长、处室处长岗位职责
根据学校相关岗位职责,履行相关工作义务,全力抓好本科教学和各评估建设工作,允许兼任部分授课工作量。
(二)、全职(自有专任)教师工作任务
1.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1)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在学院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的学术带头人。
(2)负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调查,评估本专业在同类院校中的地位与优势,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确定专业建设发展的总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3)带领专业教学团队,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专业建设任务,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建设具有我校特色与优势的高水平专业。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导和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办学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以学生为中心,将教改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组织和参与校本教材编写,并努力使之成为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
(6)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更新实践教学内容,落实创新实践型人才培养目标。
(7)在学院总体规划下做好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对本专业教师进行培训与指导,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专任教师
(1)课程教学工作
主要包含:培养方案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及有关教学环节。
(2)教学工作量标准
主要包含:年总工作量不少于384个标准课时,其中每周上课课时不少于8个课时,原则上不超过16个课时。如工作需要,超课时需所在教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后方可计酬超课时费。
(3)其他类型教学工作
主要包含:承担本科生导师、对大学生开展的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指导、学术教改等。
(4)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主要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
(二)、兼职(外聘专任)教师工作任务:
(1)年课时任务不低于64节;
(2)课程设计工作;
(3)教学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4)科研工作;
(5)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6)青年导师制(老带新)每学年带1人;
(7)校外指导;
(8)听课。
注:以上任务八选三。
四、其他高校引进人员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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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