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 Administration
人事制度

行政岗位薪酬调整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机制,适应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快实现办学目标,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参照有关高校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职工收入增长的相互协调,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2.坚持重岗位、轻身份、倾斜基层的原则。建立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贡献大小为导向的绩效工资体系,形成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岗位考核,使教职工实际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与学校办学效益挂钩。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自颁布当月起废除办事员、干事岗位,适用学校在编在岗的行政岗位员工,学校以其他方式另行约定的除外。

四、行政岗位工资标准的设置

职务

等级

层级工资

基础工资

考核工资

应发总和

校领导助理

4850

750

1000

6600

4450

750

1000

6200

4050

750

1000

5800

正处 长

4050

750

600

5400

3650

750

600

5000

3250

750

600

4600

3250

750

600

4600

3050

750

600

4400

2850

750

600

4200

3000

750

450

4200

2800

750

450

4000

2600

750

450

3800

2800

750

450

4000

2600

750

450

3800

2400

750

450

3600

2450

750

400

3600

2150

750

400

3300

1850

750

400

3000

五、本方案一经实施,原学校执行的行政岗位六层级薪酬方案变更为三层级,其他项目政策保持不变。

六、本方案自2019年9月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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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6日

编辑:耿真真
审核:张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