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dministration
通知公告

hbs02红宝石线路2020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更加系统、高效的做好学校2020年度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年终绩效考核测评工作,整合各类年终绩效考核文件,规范绩效考核流程、考核内容、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明确考核结果运用目标,使学校年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参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hbs02红宝石线路薪酬管理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具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上下结合、奖惩分明;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以目标考核为主;突出实绩兼顾服务评价,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委员会副主任,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组成。委员会领导全校目标考核工作,审定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方案,对具体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成员由董事长办公室、党委综合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督查信访综合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科研处、学工处、团委、招生办、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保卫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办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修改绩效考核办法,设计考核的基本框架,确定考核中的指标模块及其权重,确定具体评分标准,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和总结。

四、绩效工资标准与考核分类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1.专职教师岗(实训教师)为8000元/年。

2.行政岗为10000元/年。

3.专职辅导员岗为3600元/年。

(二)考核分类

1、部门考核:主要包括职能部门考核、二级学院考核,部门考核结果等同于该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为学院院长、书记)考核结果。

2、工作人员考核:主要包括处级干部考核、行政管理人员考核、专职教师考核、辅导员考核、外聘教师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程序

1、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考核

①职能部门考核。考核办(人事处)组织由董事会领导、校领导、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的述职评议大会,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主体进行打分。考核主要包括指标考核(占比50%)、评议考核(占比35%)、群众满意度测评(占比15%)及加减分考核(附加分)等四个部分。

“指标考核”由二级学院负责人依据考核办审核通过的职能部门10项“重点工作”和“履职履责”材料,评出指标考核分值,满分为50分;

“评议考核”由评议主体对述职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打分,董事会领导、学校领导、校长助理评议打分,满分为15分,二级学院负责人、师生代表(督导组专家代表5人、教师代表5人、学生代表5人)评议打分满分为20分。为保证评议考核公平公正,统分时舍前后10%取平均值;

“群众满意度测评”(下同)由“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得分”和“管理服务督导组评分”两部分组成,管理服务督导组派员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师生对职能部门“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得分”进行测评,满分为10分,“管理服务督导组评分”由管理服务督导组对管理服务部门进行打分,满分为5分;

“加减分考核”加分项目由考核对象提出申请,考核办根据《加减分指标》有关规定核定后报委员会审核通过进行计分,减分项目由考核办提出,由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计分,纳入考核总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单位不超过30%,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单位不超过25%。

②二级学院考核。考核办组织由董事会领导、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述职评议大会,由二级学院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主体进行打分。考核主要包括指标考核(核定等次)和评议考核(100%)两个部分,指标考核包含八个一级指标,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二级学院考核指标体系先进行考核计分,考核计分中所有一级指标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方可参评优秀二级学院。评议考核由述职考核(占比80%)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占比20%)构成,述职考核由评议主体对二级学院进行现场打分,总分为80分,其中,董事会领导、校领导评议打分占35%,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评议打分占45%,群众满意度测评由“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得分”和“管理服务督导组评分”两部分组成,各占10分,总分为2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单位不超过30%,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单位不超过25%。

2、行政管理岗位考核

①处级干部考核(部门负责人考核与部门考核同步,此处不重复)。由人事处组织正、副处级干部分别召开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大会及副处级年度考核大会,被考核人先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从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入手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以测评量化分核定最终考核等次,测评量化分计算标准为:[(优秀票数*95分)+(合格票数*85分)+(基本合格票数*75分)+(不合格票数*59分)]/测评人数。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量化分90分以上为优秀,71—89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处级干部总人数的20%核定优秀人员名额。

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召开年度考核大会,被考核人根据《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体系表》内容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由部门领导、部门同事评议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教师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学校监察室、人事处负责汇总民主测评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主要采取部门负责人评议、部门内部互评、教师代表评议方式进行。以测评量化分核定最终考核等次,具体核算方法同上。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量化分90分以上为优秀,71—89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行政管理人员不同职务类别(正科、副科、科员)总人数的20%核定不同职务类别考核优秀人员名额。

3.专职教师(含外聘)考核

专职教师(含外聘)考核由教务处牵头组织进行、科研处协助、分院参与,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汇总。

4.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与专兼职辅导员考核由学工处牵头组织,各学院参与,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汇总。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职能部门。报送职能部门述职报告一份(含纸质、电子),本单位“重点工作”和“履职履责”材料,加分项目申请材料。

2.二级学院考核。报送述职报告一份(含纸质、电子),《hbs02红宝石线路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特色工作申报材料,相关职能部门对照《hbs02红宝石线路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报送《hbs02红宝石线路二级学院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表》。

3.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一份(含纸质、电子),《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

4.行政管理人员。报送《hbs02红宝石线路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一份,

5.辅导员。由学工处汇总年度考核有关佐证材料后移交人事处存档。

6.专职教师。报送《hbs02红宝石线路专职教师年度考核表》一份,由教务处汇总考核有关材料后移交人事处存档。

7.外聘教师。报送《hbs02红宝石线路外聘教师学年度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体职工实行奖惩、聘任、调整、培养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核算各类人员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依据。

2.本次考核结果结合本科教学评估建设考核进行,年终绩效权重为年度考核占70%,本科教学评估建设考核占30%。

本细则与《hbs02红宝石线路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应科院人字〔2020〕39号)、《hbs02红宝石线路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应科院人字〔2020〕38号)、《hbs02红宝石线路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应科院人字〔2020〕43号)、《hbs02红宝石线路外聘教师考核办法》(试行)(应科院人字〔2020〕42号)及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等部门相关文件配套执行。

附件:hbs02红宝石线路2020年度绩效考核安排表



hbs02红宝石线路

2020年12月22日

编辑:耿真真
审核:张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