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受理。为确保科研统计工作有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内容: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取得符合《hbs02红宝石线路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与计分办法(修订)》(应科院科字【2019】2号)和《hbs02红宝石线路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应科院科字〔2021〕4号)规定的科研成果(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科研成果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以及2021年12月未审核的科研成果。
三、科研成果统计方式
1.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审核方式,采取科研管理系统和纸质登记表相结合的填报方式。
2.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进入hbs02红宝石线路融合门户网站点击“办事大厅”后选择“科研系统”进入登记本人科研成果。账号密码为校园网登录账号密码。
3.本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依旧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请各二级学院收集学生论文、专利、参与课题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报送至科研处。
4.纸质登记表填报:填报人填写《2022年度hbs02红宝石线路科研业绩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
5.填报完成后提交给学院/部管理员审核,学院/部管理员对教师的科研成果材料及科研计分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本单位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内可导出,按照附件4表头内容报送)、本单位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将个人科研总分公示,并对各学院科研总分进行排名。
四、材料要求
1.论文:复印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正文及扫描件电子稿。
2.专著、教材: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前言中表明自己工作量的说明部分及扫描件电子稿。
3.课题:提交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和扫描件(未在科研处申报的课题)。
4.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其所有权是hbs02红宝石线路)及扫描件电子稿。
5.科研成果采取“负责人”制填表,即课题负责人、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等将原始材料复印一份即可,其余成员不用重复填表及复印成果;参与外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也需要按要求填表,以及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上交科研成果的教师和学生均要保留各自成果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科研处的纸质版成果不再借阅(普通论文刊物核实后现场退回原件)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及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综合楼1008B室)
联系人:张火萍,电话: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科研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