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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发布的《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4〕35号)文件,为做好我校关于2024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截至指南发布之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科研诚信良好。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1.推进项目、平台、人才、成果“一体化”布局,鼓励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申报项目,鼓励单位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省级以上园区(基地)内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鼓励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申报项目。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除公益性研究的项目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申报的项目,需联合企业参与。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家牵头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科创飞地可作为参与单位联合本省母公司、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创飞地人才可作为项目主持人。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科研诚信良好。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1.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

3.在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对无法保证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研究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不建议担任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2.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指南编制、咨询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咨询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5.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项目组全体成员、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时需将联合体秘书处盖章的推荐函作为项目申报附件,说明其是联合体协同攻关项目,并在申报书附件“其他”栏中上传。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5.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6.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的审查。项目实施期间,因研究内容有调整、外部环境变化等可能导致科技伦理风险发生变化的应视情况重新申请科技伦理审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80万元-12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立项后,省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实施周期:3年左右

三、项目申报受理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s://ywgl.kjt.jiangxi.gov.cn/。请在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7时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电子版统一发

送到邮箱461671032@qq.com,纸质材料待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上交。

联系人:张火萍,0791-83659823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4年6月18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何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