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2023〕42号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相关》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保障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为师生的教学、学习、工作提供安全保障,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员
组 长:张 敏
副组长:曾昌盛
成 员:曾 军 章 斌 陶友弟 缪银根
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工程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日常运行管理,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基建工程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电梯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组织制定学校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合规管理;
3.组织制定学校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4.落实学校电梯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电梯使用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拟定并督促落实电梯使用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二)电梯管理单位职责
学校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如下:
电梯安全总监:曾 军 13767175645
电梯安全员: 张 双 15270886253
马启科 15079043517
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应按照岗位职责,直接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1.是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做好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是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3.是完善健全各类安全制度、措施及台账;
4.是严格遵循电梯维保规程,积极与维保单位协商,做到电梯故障紧急召修及时、到位,切实加大维保力度,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5.要加强对电梯管理使用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并向师生宣讲电梯安全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教学教研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稳定;
6.要组织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7.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8.要适当提升我校电梯轿厢文化品味,加强电梯文化建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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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