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2024〕15号
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教改办函〔202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和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教育评价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落实《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赣办发〔2024〕13号)和《江西省教育评价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赣教改办函〔2024〕1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将该工作与学校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民办高校综合考核、2024年工作要点的任务等统一起来,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把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与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确定的50项重点推进工作和181项具体工作任务一起落实。学校将在每月的工作要点和综合考核工作调度会上,将对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加强统筹协调
校属各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配合。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协助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形成协同并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学校的工作任务在时限内完成,取得实效。
附件:1.《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教育评价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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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