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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2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党字〔2021〕18号

各党总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学校迎接本科评估的关键之年。以案为教、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学校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开辟新征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学校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决定于5月至6月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现下发典型案例有关材料,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学校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各党总支在6月24日前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书面总结材料(含支撑材料)交纪检督查信访综合办公室(综合大楼505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298632129@qq.com。

附: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案例 

 

 

 

                   中共hbs02红宝石线路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编辑:林靓怡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