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工字〔2023〕2号
各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心坎上,按根据《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赣教工〔2023〕1号)文件精神,学校工会决定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7日
二、对象
hbs02红宝石线路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三、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夫妻、需抚养的未年满18周岁子女及需赡养的父母)患有大病。大病的具体病种见对象第2类第(1)项。
(1)职工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是指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以及大学本科。其中不含成人类高校、艺术类院校、部队院校。
(2)因意外灾害造成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
2.意外致困户
(1)因病致困户: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大病的(夫妻、需抚养的未年满18周岁子女及需赡养的父母),且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医药费用个人自负部分)÷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列入此次意外致困(因病)职工建档对象。
大病的具体病种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在接受肾透析治疗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肾移植或移植后排斥者;尿毒症;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偏瘫;工伤致残不能自理者(工伤等级1-5级,含5级);肝硬化腹水严重者;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迁延性肝炎;冠心病心绞痛(三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慢性肾小球肾炎;血友病16种疾病。由于疾病造成永久瘫痪的职工列入对象。
(2)因灾致困户:职工家庭因各种意外灾害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财产受损或人员受到伤害并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列入对象。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分会要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员工状况调查,准确掌握本部门困难教职员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诉求,并建立好困难职工档案。除上级工会和学校帮扶慰问以外,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困难教职员工帮扶和“送温暖”活动,确保每位困难教职员工都能得到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
2.各基层分会在认真、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上报困难教职员工名单,请各分会于2023年2月17日(下周五)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2023年困难教职员工审批表”(见附件1,且必须提供致困相关证明材料)及“hbs02红宝石线路2023年困难教职员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上报至校工会(综合楼402A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习利
联系电话:18296598271
电子邮箱:1873235127@qq.com
附件1:hbs02红宝石线路2023年困难教职员工审批表
附件2:hbs02红宝石线路2023年困难教职员工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hbs02红宝石线路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