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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0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稳定字〔2022〕7号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和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提示(十二),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为重点,以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分工

序号

排查项目

责任单位

1

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安全防范

学工处、后勤处、各学院

2

食品卫生安全与防火、防盗安全

后勤处、保卫处

3

工地施工现场安全防范

基建工程处

4

配电房、水厂、及其他水电设施和教学、办公大楼(含活动中心、图书馆)用电安全

后勤、保卫处

5

学生网络电信诈骗存在的安全

学工处、各学院

6

学生心理健康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工处

7

实训实习基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

实验实训中心

8

浴星湖等校内水面安全防范措施

保卫处

9

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安全

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

10

校园围墙安全隐患

保卫处

11

校园公共区域安全、校园消防及设施安全

保卫处

12

校园其他安全隐患、矛盾纠纷

各有关单位

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1.校疫情防控办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加强返校师生防疫指导、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科学、精准、依法、有效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2.各单位要坚持“两个至上”,始终保持如覆薄冰的高度警觉,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慎终如始地抓好校园安全工作。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堵塞漏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牢固树立杜绝各类事故在校园内发生。

3.对于因排查与整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限

各项目责任部门要尽快组织,共同对负责的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于5月1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需要学校整体协调的项目应建立清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由学校统筹组织实施。各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和整改落实情况于5月12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综合科(114室),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联系人:钟用文(13170876539)

 

附件:hbs02红宝石线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hbs02红宝石线路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