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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档字〔2024〕1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弘扬新时期档案工作者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良品质和精神风貌,经从完成归档工作的及时性、案卷质量平时工作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档案工作检查评比奖惩办法》。评选出党委综合办公室等5个部门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林靓怡15名个人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附件:2023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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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322日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