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新冠防控字〔2023〕1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统筹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平安顺利开学,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教学生活正常有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及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黄玉林、彭迪云
执行组长:江作军
常务副组长:江星、王立、张敏、曾昌盛
副组长:干甜、刘光华、胥懋云、房小珍
成员:校长助理,董办、党综办、校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总务处(校医院)、资产处等单位主要领导,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1)办公室 主任:缪银根,副主任:陶友弟、李好、李劲。
1.负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指示精神的及时传达;
2.负责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与协调;
3.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统一上报;
4.负责全校值班管理、会议组织和疫情防控的车辆调度等工作。
(2)医疗保障组 组长:李劲,副组长:喻科尤。
1.负责健康驿站日常运转和统筹协调;
2.负责感染人员入站、出站判定及相关台账;
3.实时监测在站人员健康状况,提供诊疗或转诊意见;
4.加强与校外医院及医生的专业协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缪银根,副组长:邹华平、李劲、周兰 。
1.负责健康驿站全体人员的住宿生活保障;
2.负责校园环境及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内重点场所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
3.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各类车辆的使用,确保生活物资的运送;
4.负责区域的水、电、气、暖及排污等工作
5.负责学校防控物资储备,做好物资出入库记录;
6.负责学校防控物资的供应工作。
(4)心理教育组 组长:黎晓明、张作霖、张荆,副组长:江政建、唐德华。
1.负责教育引导师生增强疫情防控自我保护和自我教育意识;
2.负责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4.引导在站人员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
5.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氛围以及活动。
(5)宣传教育组 组长:何文学,副组长:凌勇。
1.负责宣传工作、预防科普、健康教育、加强人文关怀;
2.负责宣传新冠疫情感染防控及“乙类乙管”等知识;
3.做好新闻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6)保卫联络组 组长:陶友弟,副组长:李志家。
1.负责与属地政府、疾控部门联络;
2.负责校门门岗、校园巡查,加强外来人员进校安全管理;
3.负责感染者转运及健康驿站人员管理。
(7)教学保障组 组长:董春燕,副组长:蒋德勇。
1.负责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方案;
2.负责在疫情期间的网上教学工作。
(三)压实各级领导防控工作责任
(1)学校各级领导,均应坚持一岗双责做到业务与防控并重,结合工作分工,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疫情防控工作。
(2)学校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
(3)学校下属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都是学院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疫情防控保护的工作重心在学生,学院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由总支书记组织实施。
二、开学安排
学生返校报到时间:2023年2月6-7日。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返校健康监测
返校前一周师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校疫情防控办(二级学院、班级),延迟返校。(学工处、人事处)
(二)建立健全登记台账
建立危重症师生登记、基础疾病师生登记及60岁以上教职员工关环机制。(学工处、人事处)
(三)核酸阴性证明
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保卫处)
(四)强化防控力量
校地协同,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保卫处、校医室)
(五)建设健康驿站
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相应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储备防护物资、医疗药品和器械,完善与亚定点医院和定点医院对接机制。(总务处、校医室)
(六)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对教室、机房、实验室、食堂、宿舍、会场、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总务处)
四、开学后常态化工作
(一)加强日常公共卫生管理(总务处、资产处)
(1)保持教学区域、公共生活区域等场所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2)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做好卫生消毒。
(3)改善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通风条件,扩大物品间距。
(4)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5)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宣传部、学工处 、团委)
(1)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学校APP等线上资源,以及公告栏、校园广播、大屏幕等线下资源,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日常生活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师生员工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健康素养。
(三)自我健康监测
(1)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者学习。(学工处、人事处)
(2)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学工处、人事处)
(四)为维护开学校园正常秩序,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学生返校期间,未经提前报备的外来临时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保卫处)
五、科学规范健康驿站运行流程
(一)入站(总务处、校医院)
(1)由医疗保障组根据拟入站人员意愿、健康状况及空余床位数,确定入站名单,建立《在站人员每日健康情况表》等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监测。
(2)由宣传教育组、心理教育组负责开展远程入站培训、指导和咨询,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心理疏导,了解思想动态。
(3)入站标准
原则上健康驿站主要接收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确诊病例(新冠病毒感染的轻症)。判断依据(证据强度由高至低): 1 )有 11 种新冠典型症状(以下简称症状) +核酸阳性;2)有症状+抗原阳性;3) 有症状且包括发热(体温≥37.3℃); 4 )抗原阳性。
(二)在站(总务处、校医院)
(1)建立通讯
入站人员与学生教育组建立有效的无线通讯群组,每日健康情况例行上报,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保持网络顺畅, 便于在站人员开展网上学习。
(2)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组常规每日一次入站查房,可进行远程用药指导,设置药品取用点(注意与取餐点分开),在站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取用。
(3)餐饮服务
后勤保障组根据医疗保障组意见配送病患营养餐食(清淡易消化、低脂高热量),注意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患者等不同饮食需求,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配餐次数。
(4)消杀作业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公共区域的消杀。
(5)防护要求
所有进入污染区人员需二级防护,并在缓冲区进行穿脱作业。
(三)出站(总务处、校医院)
(1)出站标准
1.从发病第5天开始,体温正常、连续两天核酸检测阴性者即可出站(若无核酸检测条件,可采用抗原自测)。
2. 结合校园发病情况,可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以症状体征为主要判定标准并适当压减在站天数。
(2)出站安排
1.出站由医疗保障组判定。
2.相关证明文书可由校医院出具。
3.出站后可直接回原住所。
六、应急处置要求
(1)一天3例,三天5例“十大症状”及时报告教育主管、属地政府及疾控部门。(校办、保卫处)
(2)高校校内发生疫情: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到5例或检出2例阳性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级可实施暂停线下教学,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学工处、教务处)
(3)高校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要渠道作用。(学工处、教务处)
(4)校内疫情解除后,须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工处、教务处)
七、师生引导与心理疏导
(1)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价值引导、激发学生责任与担当。(学工处、人事处、宣传部)
(2)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3)强化心理重症、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八、康复期健康指导
(1)组织指导健康教育教师、心理教师、辅导员、学生干部等群体,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公众号等不同形式,加强对感染者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健康管理。(学工处、教务处)
(2)不组织和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学工处、教务处)
九、加强防疫工作的日常监查
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校园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师生健康日常监测落实情况、师生接种工作落实情况、在校师生安全管理等,确保件件落实、落细,实现精准防控、科学防控。(防控办、纪检督查信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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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