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我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再次拉响警报,学校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把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摆在首位,立即激活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为深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保障工作组
组 长:李建萍
执行组长:董春燕
成 员:蒋德勇、罗玉莲、魏雅姝、各学院(部)院长(主任)
工作要求:负责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方案;负责在疫情期间的网上教学工作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工作小组,制定各学院(部)疫情防控教学工作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教育部、江西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防疫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教学安排,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人,确保课程质量。
二、理论教学安排及要求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含部分实验类课程)因地制宜开展教学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老师不停教,学生不停课,充分利用超星学习通、腾讯会议、雨课堂等网络教学平台,以直播教学、学习资源传递、网络精品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在线教学。教学单位要精准掌握师生动向,因疫情管控,无法保证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做好教学任务调整,在线办理调停课手续。如未办理调停课导致教学异常的,将按《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极少数不适合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请开课单位做好汇总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同时做好疫情管控接收后的教学和补课等工作预案。对个别因实际困难无法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做好个性化帮扶与指导方案。
3.正常在校学生按原定课表以线下教学模式为主,错峰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线下授课期间,为确保课堂教学秩序稳定及师生身心健康安全,课间休息时为避免学生交叉交流,师生均在教室内休息;体育课等户外实践课程在空旷的地点保持每位学生间距1米的距离进行授课;同时调整实验实训课的教学方案,分批次在实践场所授课。
4.各学院确保在线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教务处将与各院(部)协同配合,建立及时有效的教学信息传达和反馈渠道,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质量监控中心将组织学校及教学院督导组开展在线教学督导工作,结合各个平台所提供的使用数据情况,采用随机抽查的形式了解在线课程的授课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分管领导,保证教学质量,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实践教学安排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等方式远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工作,需明确具体指导时间和线上交流方式,及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批阅。各学院需定期对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全过程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各阶段任务。
2.学科竞赛:按照“近期赛事有措施、重要赛事有突破、常规赛事有规划”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学科竞赛相关工作。各学院需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挖掘有科研成果、有市场前景的优秀项目作为培育项目,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大赛,持续推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的组织工作。常规赛事(“辰林杯”第十三届专业技能运动会)由竞赛项目负责单位牵头,负责落实相关工作,根据竞赛时间拟定竞赛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网络对竞赛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
3.实验、实践及实习环节:实验、实践、实习等教学环节按照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正常进行。因疫情防控管控需要,开课学院须精心组织,采用网络教学方式落实教学任务,积极开展线上实验实践教学。凡是满足线上开课的实验实践课程应按照全面开课的原则,精心准备开展线上教学。对于部分不适合进行线上教学的实验实践课程,请开课学院提前做好课程调整预案,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实践各项教学环节顺利进行。
4.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实践。已在外实践学生需提请学生遵守当地防疫政策,返校前,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班级课程表及进度,对校外实践课程进行排查,及时做出调整。
5.在疫情解除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院申请,教务处备案,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有序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实习活动原则上全部采用校友邦平台开展。
四、错峰下课
五、补考工作安排
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在做好安全防控措施情况下,按照相关补考要求开展补考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须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应珍惜时间,充分利用线上丰富的教学资源认真学习,积极主动与任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在线作业。学习平台将全过程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为课程获得学分的重要依据。
2.教学安排有调整的,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学生,按调整后的教学安排及组织形式开展教学工作,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化,请任课教师通知授课班级学生。
七、服务与保障
1.各学院教师在线上教学工作过程中遇到在线教学困难和问题可与相应的在线课程平台取得联系得到技术支持,具体可反馈至教务处,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相关教学协调和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减少因疫情延迟开学所造成的影响,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2.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将积极为全体师生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制订线上教学培训方案,帮助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线上教学方法,对掌握线上教学方法有困难的教师提供帮助。
3.各学院(部)疫情防控教学工作预案3月18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说明。
hbs02红宝石线路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