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客观地评价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积极推行教学和教学方法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站位、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依据《hbs02红宝石线路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修订)》《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专职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专职教师(不含外聘)。
三、考核内容
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态度、教学实绩和教学水平。从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教学评价及学习培训等方面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确定教师工作的质量等级。
专职教师月度考核由学院根据教师考勤、教研活动、听课评课、作业辅导答疑、学习培训、教学基本材料规范归档及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等进行综合评定。
专职教师学期考核由两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教学评价,占总分50%,第二部分为学院综合评分,占总分的50%。
四、考核组织
各学院成立院级考核小组,由院党政领导组成。具体组织本学院(部)专职教师月度及年度考核工作。
学校成立专职教师考核工作组,由校党政领导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专职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受理申诉。学校专职教师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职教师年度考核日常工作。
五、考核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专职教师的月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当月末,学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当学期末。
(二)考核方法:专职教师的月度考核主要采取教师考勤、教研活动、听课评课、作业辅导答疑、学习培训、教学基本材料规范归档及是否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等进行综合评定;学期考核主要采取学生评议、教师自评与互评、教学单位评议及月度考核累计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1.学校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布置月度及学期考核工作。
2.各学院根据考核细则,汇总本学院(部)教师考核情况,教学院长、分管教学校长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组审核后提交校领导研究确定考核等级。对专职教师学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由考核工作组负责受理教职工反映意见并根据反映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教务处负责专职教师考核结果书面问题反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学校专职教师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学校专职教师考核工作组复议审定考核结果。
4.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务处负责将考核结果的文件报人事处。
5.考核中发现专职教师有违纪违规问题的,由学校监察部门负责查处。
六、考核细则
(一)月度考核
专职教师月度考核由院部评议(100分)和校级评议(100分)两部分构成,其中院部评议占70%,校级评议占30%。
1.院部评议(70%)
1教学基本文件(25分)
授课前,完成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包含实践课程)、教案、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等教学基本文件的制定,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足额开出课程实验项目。学期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将教师课程教学档案、教学手册、考试试卷等教学资料交到开课单位存档。教案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编写,与教学大纲吻合;课程实验项目要符合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或指导书要求;课程实验项目要按实践教学大纲模板标注项目清单、项目类型、实验实训室及设备需求;教案编写要求规范、详细。出卷、阅卷、评分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考试试卷整理规范并按要求归档;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执行《hbs02红宝石线路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注重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提升。
开学两周内,任课教师未按时交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扣3分,不符合要求者扣2分;未经学院同意,擅自更改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授课,视情节情况扣5-10分;未完成学期授课进度计划的教学内容者,扣10分;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师课程教学档案、教学手册等资料的,扣2分;未按时送交其它教学资料的,每项扣2分;无教案或无实验指导书教学的,每次扣2分;教案过于简单、不规范或实验项目书无法实施的,每次扣2分;试卷丢失或归档不规范,视情况扣5-10分。命题过于简单或不认真者扣5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上交不及时,扣3分,登记不认真,扣3分;试卷泄密扣10分;监考时对学生舞弊不制止,扣3分;阅卷未按评分标准的,扣5分;期末考试学生成绩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及格率低于70%或平均分90分以上者扣3分;无故不参加集体阅卷的,每次扣5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教学基本要求的,扣5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手册记录指导不具体、不及时的,扣3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把关不严,且质量明显不合评定等级的,扣5分。
教师授课时做好“八带”如教师个人简介、课程简介、教材、教学手册、课程教学档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程表),学生做好“三带”如教材、笔记和相关学习工具。教师或学生未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每项扣1分。
②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及辅导答疑(10分)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教师批改作业及辅导答疑基本要求》认真落实。
没有按规定次数布置作业,少一次扣2分;不及时批改作业(实验报告),扣1分;批改作业(实验报告)不认真,扣1分;多次作业(实验报告)集中批改,扣1分;未进行辅导或答疑,扣2分。
③听课评课(10分)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听课评课实施意见(试行)》,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课时,每周完成2节;新进专职教师(不足一年)听课任务完成4课时/周,每学期64课时。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就听课情况与任课教师交流,肯定优点,提示不足,认真做好听课评课记录。未按规定完成听课评课任务,每少一次扣2分。听课记录表需由授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学生代表签字确认。
④教研活动(20分)
教研活动是教学工作中的重点,是提升学校层次和教学水平的必要条件。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室、分院组织的教学科研活动。专职教师每周参加1次教研活动,缺勤一次扣5分;承担公开示范课、专业学术讲座者,每次加1分。
⑤信息化教学(10分)
教师根据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利用PPT等多媒体课件进行授课,可得1-5分;利用学堂在线、学银在线、雨课堂、学习通、蓝墨云班课等可得5-10分。
6学习培训(10分)
专职教师参加教学基本能力培训不得小于64学时,其中,入职不满一年新教师前两个月至少完成4次试讲(磨课),每周完成2学时培训任务。
7教学日常督导(15分)
各学院成立院级教学日常督导工作小组开展教学督查工作。督导人员发现问题,每次每项扣2分。
8其他奖惩
指导学生在全国、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统考或学科竞赛获奖者加1-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奖励分级的按一等100%、二等60%、三等级以下30%加分);
指导1名青年教师备课、授课(传、帮、带),加1分;
在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评比中获奖者加5-20分(校级加1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奖励分级的按一等100%、二等60%、三等级以下30%加分);
担任一流课程负责人校级加3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一流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前3名、承担教学改革、教学试点课程教学任务者,每项加2分;
申报新专业的负责人(或牵头人)加1分,参与者(前5名)加0.5分;
申报省级一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教改项目等项目的,申报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加0.5分;获批的,申报主持人加10分,参与人加2分;
凡编写教材被审核使用的,主编加3分,副主编加2分,编辑加1分。教材列为立项建设项目的,主编1分,副主编及其他人员加0.5分。
暂未列入的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参照以上原则计算。
2.校级评议(30%)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及《hbs02红宝石线路日常教学检查的通知》(应科院质量字〔2021〕6号)文件要求,质量建设测评中心汇总每日抽检结果,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教务处汇总。
3.教师考勤
教师全勤奖励依照人事处统计为准,每月300元。个别教师如有特殊情况未按时考勤,学院院长可根据实际批示2次。
(二)学期考核
专职教师学期考核由两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教学评价,占总分50%,第二部分为学院综合评分,占总分的50%。教学评价主要包含学生满意度、教学差错与事故、督导及同行评价等组成;院部评价主要包含工作量、工作态度、师德师风及月教学常规组成。
1.教学评价(50分)
①学生满意度(30分)
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全班学生必须参加评议。年度考核取学期平均值。
②教学差错与事故(10分)
发生教学事故者,通报批评、教学差错、一般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分别减1、3、5、10分。
③督导、同行评价(10分)
发生有损学生人格行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的,每次扣5分;
在各项教学督查中,督导人员发现问题,每次每项扣2分。
此项分数由学院督导初评、教务处复核。
2.学院综合评分(50分)
学院综合考核分项考核指标包括:
1.工作量(2分)
每学年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8课时/周,教研室主任基本教学工作量4课时/周。全年周工作量不超过14课时/周。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量或超过最高工作量记零分。
2.工作态度(3分)
积极开展各项教学工作,教学资料准备充足、上交、检查情况良好。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减1分/项。
3.师德师风(5分)
忠于职守,教书育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教学中注重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责任感的引导;尊重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严格准时学校规则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调停缺课;为人正直,不徇私舞弊等。
如有违师德师风现象发生,视情节给予扣3-5分。
(2)月教学常规(40分)
以当学期每月评分的平均值计入教学常规。月度工作有3个月为90分以上,学期考核方可评优。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考核等次的确定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90分以上,按足额600元发放(特殊工科类教师按照1200元);9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减30元(特殊工科类教师60元/分)。
2.学期考核:等级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差四个等级档次。
优秀:教师考核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前20%同时90分及以上的教师具有竞选优秀的资格。综合其学生满意度、师德师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作量饱和等,选出优秀教师。凡该学期有教学差错及以上教学事故者不能参与评优。
良好:师德师风考核良好以上,考核总分80分-90分,工作量饱和。
中等:师德师风考核中等以上,考核总分70分-80分,工作量达到基本要求。
差:(1)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2)考核总分70分以下;(3)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及以上。以上三项存在任何一项记为差。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作为核算专职教师职称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工资的依据,具体发放程序按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2.当学期考核结果为优秀,下学期绩效增加900元/月;当学期考核结果为良好,下学期绩效增加600元/月;当学期考核结果为中等,下学期绩效增加300元/月;当学期考核结果为差,取消年度所有绩效和授课资格。
3.年终奖励办法按照人事处相关文件执行。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文件即时废止,均依据此文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hbs02红宝石线路专职教师月考核汇总表
2.hbs02红宝石线路专职教师学期考核汇总表
3.hbs02红宝石线路专职教师学年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