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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李俊等同志为专业带头人的公示
来源:教务处 编辑:蒋德勇 审核: 发布日期:2021/10/10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应科院人字〔2020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聘任李俊等同志为专业带头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专业带头人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公示时间为20211010日至20211012

联系人:高晓荣 电话:0791-83659828


附件: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带头人及负责人一览表



教务处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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