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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编辑:高晓荣 审核: 发布日期:2021/11/04 点击量:

各学院

一流专业是一流大学的重要支撑,是本科教学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

为高质量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可参与申报:

1.具有校级本科专业建设项目。

2.2018-2020年获得以下奖励和支持项目的专业:

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及以上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践基地项目、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注:一项奖励和支持项目只能支持一个申报专业)。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

按省教育厅要求,2021年度我校拟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数额为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将从以下3类中择优推荐:

1.我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有其他省级专业平台的专业。

3.本次入选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应具有两届及以上毕业生,且为在招专业。

2.学院要统筹做好一流专业申报工作,对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后续重点建设专业做好培育。拟申报专业要对标“体现四新建设成果、改革成效突出、培养质量一流”定位,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内容,认真梳理现有建设情况,积极准备相关材料。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并组织校内外专业同行、教指委专家进行论证指导,凸显专业特色与申报质量。

4.各学院请于2020年11月8日(周一)中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和汇报PPT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1417781@qq.com。

5.教务处11月8日下午开展国家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报评审工作会议,请专业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工作。

联系人:胡昌玲    联系电话:83659828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5份。

2)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附目录)2册。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hbs02红宝石线路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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