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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暨我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编辑:高晓荣 审核: 发布日期:2021/10/27 点击量:

各教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1〕47号),2021年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为使我校教师在申报省级暨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工作中,申报材料做得更扎实和具有竞争性,争取更高省级立项率。经研究,教务处决定开展今年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暨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认真思考选题并完成教改课题申报书的撰写,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外有指导课题申报工作经验的省级专家,对本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范围与重点

今年我校省级、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仍以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导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OBE理念、课程思政理念、劳动教育、高校美育、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详见立项指南(附件1)。立项重点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卓越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将有较好基础的教研成果和本科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专业综合评价等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力争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教改成果。

二、申报校级教改课题暨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原则与要求

(一)申报原则

在校在岗教职工,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有从事该课程一轮的教学经历的,均可申报。省级、校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若被立项为校级教改课题研究项目,必须增加1至2位大二及以上本科学生参与)。

申报省级教改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各单位应鼓励教学一线人员、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并组织有教改课题研究经验的老师指导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对申报的教改课题项目严格把关。自今年起,在提交校级评审之前,课题负责人要对申报的课题开展查重工作,请提前准备好查重检测报告。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申报、立项今年的省级或校级教改课题:

1.在研省级教改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2.本次申报的课题与往年校级立项过的校级教改课题在课题题目、内容有相似的,不能再次立项校级教改课题。

所有申报课题的老师,都统一使用《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申报,经校请专家组评审,若排名在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之内的申报项目,可以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先阅读申报书的填表说明,并认真撰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盲审要求)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活页》。纸质版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在11月8日前交教务处建设科(综合大楼1105办公室)。纸质材料和字体、行距要求:一式三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书和活页里面的小标题用仿宋加粗小四号、正文字体用仿宋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

三、校级立项与推选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所有申报项目先进行校级评审,教务处将与教育厅相关部门联系,聘请校内外的专家(不少于3位)对申报书的活页进行盲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指标,按照专家组评审所有申报项目的综合评分排名结果,择优推选到省教育厅参加省级立项评审,同时也将从中择优选出部分申报项目立项为2021年校级教改课题。另外,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项目,若未被省级立项,符合校级立项条件的,一律立项为校级教改项目。

四、教改课题研究的支持和管理

学校设立教改专项经费,省级教改课题项目经费按一般课题0.5万元左右/项、重点课题及省教育厅委托课题不少于2万元/项、校级教改课题经费支持参考《hbs02红宝石线路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企业委托课题项目经费由企业安排,立项课题教师团队与企业签署有关协议。

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1个月内网上提交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18个月内网上提交,没有按时提交开题报告书和中期报告书的原则上不得结题。

为了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省级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教育厅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

课题申报期间工作咨询联系电话:83659828,联系人:高晓荣。

附件:

1.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3.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4.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5.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书

6.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

7.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

8.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9.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

10.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内容与结构


                                         hbs02红宝石线路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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