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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科院教字〔2022〕13号关于开展2022年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编辑:卢亭 审核: 发布日期:2022/04/30 点击量: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学管理质量,激励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学校从事教学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各教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科长(副科长)、科员及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过程与结果并重,以彰显示范作用,突出宣传效应。

四、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准确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所在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3.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工作态度认真主动,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与相关同志密切配合,热心为师生服务,注重管理育人,受到广泛好评。

4.努力钻研教学管理理论,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近两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教师的集中投诉。

5.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近3年公开发表教学管理研究论文,或承担过校级以上(包括校级)教学管理研究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五、推选程序

1.单位推选: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学管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各单位审核筛选后,5月1日12点前统一提交《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等材料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胡昌玲科长处(综合大楼1105),电子版发送1711417781@qq.com邮箱。

2.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评选小组开展评审活动,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核,确定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3.征求意见与公示:学校就评审通过名单在hbs02红宝石线路官网、OA平台同时公示,公示通过后确定最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小组

组  长:黄士安

副组长:干甜  李建萍

成  员:董春燕、江星、黎晓明、张作霖、刘长万、李园园、樊立君、李家刚、各教学院(部)负责人

七、相关要求

各教学院(部)要重视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八、评选活动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纪检、学工处、人事处、科研处、工会、质量监控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各教学院(部)联合实施。

附件1: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hbs02红宝石线路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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