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组织、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纲领,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一流本科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依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6号)精神,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贯彻“五育并举”教育方针,提升育人功能,落实办学定位,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必须以工程教育认证为指引和导向),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省一流、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目标定位,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理念和“健全人格、复合知识、实践能力”三元育人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色,确保各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增强培养方案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
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在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全面审视各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专业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突出以学生为中心,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凸显专业特色。修订基本原则如下:
(一)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工作目标,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完善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要求,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各个方面,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在各门课程中加强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在知识技能传授中渗透价值熏陶,推进全程全员全方位育人,实现对学生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二)构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
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实行五育并举,在强化德育、智育的同时,注重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体育在做好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改革、抓好课外体育活动和赛事中融入体育精神的培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团结合作、奋勇拼搏、追求卓越、尊重对手、遵守规则等精神;美育遵照党和国家“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的定位,注重将美育融入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注重和专业学习及学风建设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立“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融互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教学体系。统一协调校内教学及学生管理资源,形成学生管理人员、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全面合作、深度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在我校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大格局。
(三)突出学生中心,坚持产出导向
贯彻OBE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体现因材施教和分类指导的思想。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合作育人机制,加强与行业、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注重立德为先、立学为基,提升学生家国情怀、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制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大纲等环节中贯彻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
坚持以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强化实践环节,推进信息技术融入,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结合学校办学传统和资源优势,依据学校总体办学定位,明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系统梳理教学内容和方法,把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四)突出课程体系系统化,构建特色鲜明“三院协同”育人主流模式
依据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立足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结合行业发展形势,按照整体优化的原则,认真研究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促进专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产业学院协同培养,构建特色鲜明的“三院协同”课程体系。按照应用能力培养构建专业课程体系,以创新创业为中心专业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以产教融合中心构建校企合作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重视补充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思想和成果,体现交叉学科的最新进展。同时,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中,深入发掘和提炼各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在各门课程中加强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构建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五)注重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
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双创教育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课程教学与专业实践,推进产学研合作,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充分调研,明确定位,形成特色
每个专业要选择2家以上国内标杆专业、5家以上知名的行业和企业用人单位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详细说明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其他高校在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特色之间的差异。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0:人才培养方案征询意见表及汇总表(参考用表内有四个表)
2.参考标准,科学论证,规范制订
各专业在修订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要求。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明确专业定位,凝练专业特色,体现专业优势,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必须符合各类专业认证对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要求。
3.加强沟通,注重衔接,稳步推进
跨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要及时与相关学院进行沟通,明确课程归属、课程前后的衔接课程、课时和上课时间安排等,邀请相关学院教师加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全程参与修订,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修订工作进度滞后、修订内容不科学规范等现象发生。
4.关注行业,对接企业,协同育人
在调研行业、企业和社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至少组织2轮有校内外同行专家、企业专家、校友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讨论及论证会议,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协同育人。
(二)基本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0版,试行)》、专业认证等要求,结合南昌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需求和专业办学实际,制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构建专业应用型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要以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为引领,优化与完善课程体系,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建设标准,强化课程知识点改造,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
3.完善毕业要求实现课程矩阵。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科学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明确每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建立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之间的实现矩阵,课程体系要充分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每条毕业分解点要求至少有2-5门课程支撑,形成合理科学的课程支撑矩阵。要对应毕业要求及课程关联矩阵优化课程大纲,精准细化课程目标,让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共同支撑课程目标达成。
4.促进实践教学改革。立足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及专业自身特色,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面向的行业、企业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职业岗位需求,优化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体系设置,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依次分层设置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实践训练,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拓展实践内容,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统一集中安排相关实践教学活动。科学推进课程实践、实验实训、技术训练、设计(论文)、实习、社会实践及创新创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提高综合性、创新性和设计性实验比例。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强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实践性教学学分(学时)比例,文、经管类专业一般不低于25%,艺体、理工类专业一般不低于30%。
5.强化“第二课堂”育人实效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参照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工程”实施方案》,丰富课外实践育人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途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构建与“第一课堂”有机结合的课外实践育人机制。
6.各二级学院(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等为主要成员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所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召开包括行业专家、高校同行、毕业校友、专业教师、学生代表在内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交学校审批的培养方案必须经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有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教学院院长签名。
五、内容修订要求
(一)专业介绍
专业简介和办学定位(专业简介建议从专业所属学科、办学历史、专业荣誉(国家级、省级)、师资队伍、办学条件(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平台)、教学教改、人才培养成效、培养特色优势等,需要强调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特别是能反映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特征;办学定位建议从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类型、服务面向等方面描述,需要强调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特别是能反映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特征。(300字左右)。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本专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整体上说明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职业能力、就业领域、人才基本定位等,表述应明确、具体,充分体现本专业的特色与优势。
专业培养目标要反映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并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1.培养目标总体描述的内容有:
(1)确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2)明确专业“三基要求”和职业特征;
(3)明确主要工作领域及专业服务面向;
(4)明确人才培养定位,专业人才类型。
2.培养目标具体描述的要求有:
(1)符合《高等教育法》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2)描述本专业培养人才应具有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力),能够解决专业对应服务领域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的能力,及其相关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3)描述工作领域中符合培养定位的预期成就;
(4)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应为可判断的。
(三)毕业要求
1.毕业要求的内涵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各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参见附件1)。理工科专业参照工程专业认证12条毕业要求执行,文科专业参照新文科认证9条毕业要求执行,师范类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执行,其他专业按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2.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原则
(1)指标点应具有逻辑性,能够符合学生能力形成的规律,而不是简单对指标项文字表述的拆分。
(2)指标点应采用适当的动词引导,将指标点反映的能力要求转变为可观察、可测量的学生行为表现。
(3)指标点应能反映程度的要求,要符合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要求。
(4)要体现本专业的特点,包括专业领域特征和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直接反映专业对毕业要求的理解,检验分解合理性最直观的标准是观察分解指标点所对应的课程(教学环节)。
3.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达成度关联矩阵,如表1所示:
表1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达成度关联矩阵(范例)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本专业培养目标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毕业要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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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毕业要求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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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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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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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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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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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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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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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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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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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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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要求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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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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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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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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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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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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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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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要求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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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表1中,表示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达成度用“√”关联。
4. 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如表2所示:
表2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范例)
课程 平台 |
课程 名称 |
毕业要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1 |
1.2 |
2.1 |
2.2 |
3.1 |
3.2 |
4.1 |
4.2 |
5.1 |
5.2 |
6.1 |
6.2 |
7.1 |
7.2 |
8.1 |
8.2 |
9.1 |
9.2 |
10.1 |
10.2 |
11.1 |
11.2 |
12.1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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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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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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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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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2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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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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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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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3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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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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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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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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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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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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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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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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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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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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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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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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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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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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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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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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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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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中,H(强)、M(中)、L(弱),表示毕业要求与课程之间的关联度强弱程度,一般1门课程最多支撑5项毕业要求指标点。
(四)学制学位和学分学时
1.学制学位。本科专业按4学年标准学制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对于在标准修读年限内(4年)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最多可延迟3年毕业。
2.学分学时。理工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170左右,文、经管及艺体类专业原则上控制在160左右,具体参考《国家标准》确定。
3.学时学分计算方法。课程教学(含实验、实训、上机及听力)按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学期36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按36学时计2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按1周计1学分,包括军事技能、实验实训、技术训练、创新创业实践、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教学安排
原则上各专业在第一学年开设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各学期课程安排尽量保持平衡,低年级周学时应较高,以后逐渐减少,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4学时。认识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期后,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四或六学期后,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8周)。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为8周,安排在第八学期。社会实践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或结合实习进行。
六、课程体系
课程 平台 |
课程类别 |
课程模块 |
设置说明 |
建议 学分 |
控制 学分 |
通识 教育 |
必修课 |
思想政治 理论课 |
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四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史)等课程 |
18 |
18 |
基本素养课 |
计算机应用基础、外语、大学语文、体育、劳动教育、军事理论、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责任动力学、数学与自然科学等课程 |
25 |
25+数学与自然科学 |
选修课 |
人文与社会、艺术与美育、自然与科技、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等5类 |
10 |
10 |
专业 教育 |
必修 |
专业基础课 |
参考《国家标准》规定,根据培养目标和核心能力要求设置课程。 |
25 |
25±5 |
专业核心课 |
参考《国家标准》规定,设置专业特色设置课程 |
25 |
25±5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参考《国家标准》规定,参考专业特色设置突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拓展专业教育,突出专业能力导向,提升跨界整合。 |
14 |
14±4 |
创新创业教育 |
必修 |
创新创业 |
设置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创业,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的一组课程,包括创新创业基础、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就业指导、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专业创新创业等。 |
17 |
17 |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 |
必修 |
综合实践 |
项目教学、实验实训、技术训练、课程设计(论文)、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
21+ |
21+6(实践周) |
课程体系主要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综合实践教学四大课程平台组成,并按修习要求分为必修、选修(限选、任选)两个类别。各学院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设置模块。
(一)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由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基本素养课2个模块组成。红色文化课程及养成教育系列好习惯,有机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同时,劳动教育纳入通识教育必修课程,32学时计2学分,各专业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在专业教学过程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具体由学工处实施。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人文与社会、艺术与美育、自然与科技、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等五类组成,共计10个学分。该类课程由学生自主选修,原则上要求按文、理大类跨类互补选修,理工类专业学生要求在人文与社会、艺术与美育、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等四类课程中至少修满6学分,文、经管及艺体类专业学生要求在艺术与美育、自然与科技、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等四类课程中至少修满6学分。原则上,工经管文体等非艺术类专业必修美育课程2学分。各专业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通识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完善人格修养、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中,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创新创业实务(2学分)为通识教育限选课程。
(二)专业教育
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组成。
专业基础课程是为培养学生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开设的课程。
专业核心课是体现本专业核心能力、学生必须掌握且对其它课程具有牵引作用和生成力的课程。各专业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设置8-10门课程作为专业核心课程。《国家标准》所要求的专业课程原则上应予以保证,所开设的课程需引导学生全面了解所学专业领域,提高学习专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业选修课是为学生个性发展、强化特长设置的课程模块。各专业要依据行业产业发展趋势和就业去向科学设置专业方向,并依据岗位能力要求设计专业方向课程模块。旨在拓展专业教育,突出专业能力导向,提升跨界整合的一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衍生的特色专业方向及学生就业职业需要进行设置。专业集群相关专业应积极构建集群内专业共享课程模块,扩大集群内各专业学生的选课资源,拓展学生对接产业链的专业口径和适应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是增强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创业,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的一组课程,其中,设置《创新创业基础》2学分、《职业生涯规划》0.5学分、《创业就业指导》0.5学分,另开设创新创业选修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开设《第二课堂·创新创业》6学分,社会实践(累计不超过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累计不超过2学分)、课外科技活动(累计不超过2学分)、志愿服务活动(累计不超过2学分)。社会实践等依据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工程”实施方案》执行,计2学分,由校团委负责。各专业需设置专业创新创业课程群供学生选择,旨在专业教育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融入专业教育设置不低于8学分。
(四)综合实践教学环节
各专业应建立“理实融通、学用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采用“发展个性、方向分流”的教学路径,加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保文、经、管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含项目教学、课程内实验实训、实践和单设实验实训课、独立实践环节等)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工类专业不少于30%。其中,经学校认定批准的产业学院、项目教学等教学计划,需安排实习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年,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30%。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含项目教学、实验实训、课程设计(论文)、技术训练、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1.项目教学
各专业产业学院协同培养中合作企业承担的集中实践教学项目。
2.实验实训
各专业应认真梳理实验实训项目,在实验室建设、校地(企)合作新成果的基础上,更新实验实训教学内容,设计开发出新的独立设置课程。
3.课程设计(论文)
结合核心课程或课群设置相应的课程设计(论文),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理工、艺术类各专业至少安排3个综合性课程设计或综合实验实训,文、经管类专业至少完成课程论文或社会调查论文3篇。
4.技术训练
学生通过系统、综合的技术训练,提高工程意识和动手能力。包括产品设计与工艺的基本技能训练、综合技术训练和创新设计能力训练等。
5.实习
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1学分)、专业实习或生产实训(4学分)、毕业实习(8学分)等,认识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期后,专业实习或生产实训安排在第四、六学期后,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
6.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阶段的综合实践环节,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七学期选题,第八学期答辩,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
七、培养方案的组成
(一)主要内容
1.专业介绍
2.培养目标
3.毕业要求
4.标准学制、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
5.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
6.主干学科
7.专业核心课程
8.课程结构比例分配表
9.课程体系结构
10.教学计划进程表
11.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达成度关联矩阵
12.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
13.XX专业校地(企)合作教育课程
14.XX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名单
(二)关于课程名称与代码的说明
1.课程名称
核心课程名称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命名;非核心课程名称应参照该专业国家教学质量标准或国内主流院校的通用名称;对伴随时代进步而新开设的课程,应参照国内或国际主流院校的通用或相同名称;课程命名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名称,不得出现同样内容但课程名称不同或同样名称但内容不同的现象。课程名称前标注“*”为限选课程。
2.课程代码
课程代码编写原则: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教学大纲均相同的课程(简称为“四相同”)为一门课程,用同一代码,使用系统中已有代码,不新增。
课程编号原则上由9位数组成,分解如下:
(1)第一、二位表示开课单位号。01马克思主义学院、02教务处、03体育教学部、04人工智能学院、05建筑工程学院、06智能制造工程学院、07国际商务学院、08财经学院、09现代管理学院、10艺术设计学院、11音乐学院、12教育学院、13软件与区块链学院、14光华宝石矿物资源学院、15武装部、16学工处(校团委)、17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8创新创业学院、19图书馆、20责任动力学学院、21公共教学部、22体育学院
(2)第三、四位表示专业序号。01土木工程、02物联网工程、0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4国际商务、05物流管理、06汽车服务工程、07商务英语、08视觉传达设计、09工程造价、10软件工程、11电子商务、12财务管理、13酒店管理、14音乐学、15电子信息工程、16市场营销、17金融工程、18数字媒体艺术、19表演、20学前教育、21国际经济与贸易、22机器人工程、23动画、24播音与主持艺术、25体育教育、26小学教育、27智能科学与技术、28水利水电工程、29、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30会计学、31健康服务与管理、32区块链工程、33新媒体艺术、34跨境电子商务、35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3)第五位表示学历层次。1本科。
(4)第六位表示课程类别。1通识必修课、2通识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4专业核心课、5专业选修课、6创新创业课、7集中实践课(第二课堂)
(5)第七、八位表示课程序列号。从01至99。
(6)第九位表示学分数。
3.其他说明
考核方式:数字1代表考试课程,数字2代表考查课程。
八、时间安排及进度
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时间安排及进度
时间 |
工作 模块 |
具体工作内容 |
责任 单位 |
2021年 10月 |
指导意见发文 |
《hbs02红宝石线路关于编制2022版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发文 |
教务处 |
2021年11月-2022年2月 |
调研 论证 |
(1)各专业通过多形式开展纵向(政府、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在校生等利益相关者)、横向(兄弟院校相同专业)调研,制定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发展状态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明确专业对应服务领域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在专业全体教师范围充分研讨。 (2)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各专业就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专业对应服务领域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以及课程整合情况组织论证。 |
各学院(部) |
2022年3月 |
学院审议 |
(1)各专业以毕业要求为核心,依据指标点分解配置课程及教学内容,构建有效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体系;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在专业全体教师范围充分研讨。 (2)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培养方案。 |
各学院(部) |
2022年 4月-5月 |
学校 论证 |
通讯评审(2022年4月): 组织全校所有专业培养方案外审; 现场评议(2022年5月): 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批次对所有专业培养方案现场答辩评审。 |
教务处 各学院(部) |
2022年 6月 |
审核 定稿 |
(1)各专业结合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培养方案,定稿提交; (2)教务处对新增课程审核编号;形式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以适当形式公示、反馈; (3)各专业根据教务处意见再次修改,最后定稿。 (4)各专业完成《hbs02红宝石线路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手册》。 |
教务处 各学院(部) |
2022年 7月 |
制订后续工作 |
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院长对定稿培养方案进行签字确认,送印。 |
教务处 各学院(部) |
2022年 8月 |
后续 工作 |
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将人才培养方案导入联奕教务系统,并核查确认正方教务系统中教学计划的准确性。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编印。 |
教务处 各学院(部) |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各专业安排的理论课程和与之对应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其课程性质必须一致,而且在时间安排上理论课程应该在其对应的实践教学环节之前开设。
2.通修课程实行归口管理,由归口单位负责规划与建设,提出课程改革建设方案,实现系列化、多样化、模块化,以满足不同专业及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3.专业教育课程由二级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主设定,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部)打通构建学院平台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设置应充分结合相关行业、专业标准,吸引行业、企业参与,让学生体验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管理全流程。
4.课程名称。课程的名称必须科学规范,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核心课程示例基本保持一致,为学科和行业内所公认。
5.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校外同行专家、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其中校外同行专家和企业行业专家应占二分之一,负责建立方案修订相关机制,组织完成修订培养方案任务,保证培养方案修订质量(见附件9: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手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企业课程在课程备注栏填写“企”字,专业集群课程在课程备注栏填写“群”字。
6.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执行,教务处进行监督和检查。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部)需提交培养方案调整(异动)申请,经(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附件:1.毕业要求基本规定
2.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表(暂列部分)
4.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
5.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体育俱乐部模块课程开设表1
6.通识教育课程数学与自然科学模块课程开设表
7.hbs02红宝石线路学科基础课、学院平台课程安排表(示例)
8.hbs02红宝石线路通识教育课程设置
9.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手册
10.人才培养方案征询意见表及汇总表(参考用表内有四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