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践行黄玉林董事长三元育人理念成果,集中展示我校优秀学子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大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校师生努力建设校园,打造品牌校园文化与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身边的青春榜样” 寻访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1日-5月4日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1、品学兼优榜样:学习刻苦,在专业、年级成绩拔尖,获得国家、学校奖学金或优秀学生称号;政治上追求进步,品行优秀,尊师重教,乐于在学习生活中帮助他人,能为所在集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名额为5人,含集体)
2、科技创新榜样:在科研方面刻苦专研,在自己的学术领域上取得突出成绩,或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在国际及国内科技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自主设计、研发的作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本研究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名额为5人,含集体)
3、学生领袖榜样:作为学生组织骨干,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组织的利益无私奉献,带领组织取得突出成绩,能够有效服务身边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名额为5人,含集体)
4、自强不息榜样:面对贫困、疾患、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艰难境遇或在面对学习生活中的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面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逆境、战胜挫折,事迹具有感染力。(名额为5人,含集体)
5、志愿公益榜样:坚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很好的诠释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如植树造林、节约能源等环保活动或无偿献血、捐献骨髓等爱心活动,事迹具有正面感召力。(名额为5人,含集体)
6、艺术体育榜样:在艺术、文学、书法、绘画、体育等方面能力突出,在国家级、省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成为个性发展的典型。(名额为5人,含集体)。
三、评选程序
1、推荐考察。可以自荐或单位推荐。
2、资格审查。由各团总支进行材料审核,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正式候选人、候选集体名单。
3、评审。由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根据正式候选人、候选集体事迹等情况分别署名提出建议人选、集体,并按照得票多少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4、审核确定。由校团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我身边的青春榜样”获得者名单。
5、公示。校内公示3天,未收到不良反应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的,正式授予相关称号。
6、表彰。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扎实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采取微信、微博、贴吧等多种方式发动各分院和各班级,以及广大学生参与评选推荐工作。
2、注重学生,择优推荐。要层层推荐,择优选拔,既要注意人选的,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道德的感召力和示范性。要严格程序,推荐人选、集体要在本分院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3月28日之前上交材料(1)推荐报告(2)“我身边的青春榜样”人选申报表(3)信息汇总表(4)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同时提交电子版,到校团委组织部陈佳鹭处。
附件:
1、hbs02红宝石线路“我身边的青春榜样”人选推荐名 额分配
2、hbs02红宝石线路“我身边的青春榜样”人选申报表(个人)
3、 hbs02红宝石线路“我身边的青春榜样”人选申报表(集体)
4、 hbs02红宝石线路“我身边的青春榜样”汇总表
共青团hbs02红宝石线路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