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团委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印发《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2-17 】

各学院团总支:

为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2021年度的工作,更好地提高认识,奖励先进,完善不足,加强交流,推动基层团组织高质量发展,校团委特制定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总分构成

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由四个部分构成:

1、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比70%);

2、党政评价分(占比10%);

3、学生评价分(占比10%);

4、校团委评价分(占比10%)。

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方案

(一)基本依据

《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

(二)考核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根据《评价指标》撰写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自评报告并填写《自评分表》;

2、各学院向校团委提交《自评分表》、《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3、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终的分数核算;

4、召开基层团组织述职大会,各学院进行抽签,依次汇报本学院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需要有汇报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党政评价考核方案

(一)考核方式

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调查表》

(二)填表对象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四、学生评价考核方案

(一)考核方式

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调查表》

(二)填表对象

1、以各二级学院2021年度团员统计人数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

2、所抽取的样本应涵盖所在学院所有专业和年级,并与男女生比例基本一致;

3、抽样和统计工作由校团委办公室具体实施。

五、校团委评价考核方案

由校团委所属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志工部、社团指导中心、第二课堂等部门根据各学院团总支2021年度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情况、提交材料情况、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六、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月21日下班前将《自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自评分表》和《自评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提交给本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各一份;

2、校团委于2月23日前完成各学院党政评价工作、学生评价工作和校团委评价工作;

3、校团委于2月24日下午17:00前完成各学院任务完成情况的最终核定分数,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4、校团委于2月28日前召开“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考核工作汇报交流会”(参会人员:分管校领导、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各学院学生代表)。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梳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交流促进,统一认识,扩大影响,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2、各学院自评分表应严格按照《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度共青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进行逐条客观地打分,并按要求提交支撑材料以备查阅。若无法提供支撑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特色项目由校团委根据团建创新项目、创新创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第二课堂、工作社会实践工作以及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进行综合认定。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工作安排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参加相关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精神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共青团hbs02红宝石线路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