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等精神,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表彰优秀典型,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强信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范围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
(二)先进基层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各班级团支部、直属团支部、社团协会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干部:专职团干、各团总支、基层团支部的团员干部
(五)优秀共青团员: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3.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学院整体“学社衔接”完成率达到98%以上。
4.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中心,长期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在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拓展人文科学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且形成品牌和特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021年“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参与率达到50%以上。
5.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新冠疫情防控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
(二)先进基层学生会
1.基层学生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作风扎实,凝聚力强,活动经费和活动阵地有保障。
2.学生会骨干队伍建设好,学生会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学中威信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学校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等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
4.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的各种工作和活动,并结合基层学生会实际,大力开展特色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材料及时上报校学生会。
5.学生骨干积极参与校院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投身线上下志愿服务工作。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团总支、团委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基础信息填写和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均达100%。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团支部全年参与率达50%以上。
4.支部氛围活跃,积极组织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各类支部集体活动;支部内无团员受到校内外各类违法违纪处分。
5.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带头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支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校院疫情防控工作,支部成员主动投身线上下志愿服务工作。
(四)优秀共青团员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符合优秀团员评审标准,并担任各级团组织(含校院两级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委员至少一学期。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4.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中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争先,取得显著成绩。
5.密切联系青年学生,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6.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五)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5.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7.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具体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走民主渠道,对照评选条件,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评审,当选的集体和个人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二)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力措施,各团总支在评比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蓬勃生气。
(三)各团总支推荐先进集体,必须进行全面总结,提交事迹材料,请于2022年4月12日16:00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统计表等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曾悦老师处(邮箱:1658786647@qq.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6.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
附件7.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申报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hbs02红宝石线路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