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提高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财经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47名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学生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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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6日
注:如有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相关规定请联系以下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