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规范化,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hbs02红宝石线路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审核及分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审通过,现将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名单
专科名单
以上公示自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9日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拟向学校资助中心报送 2023-2024 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凡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反映。反馈电话:
何书记: 18720906106
赵科长: 13065191582
周老师: 13667915126
邮箱: 372004766@qq. com
(文/吴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