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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林杯”第十五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比赛宗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会计人才培养的指示要求,为深入实施我校“三元育人”的校本理念,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包括综合运用所学会计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定量与定性分析、决策、应用、有效的口头交流、时间管理、思辨、创意与创造、书面表达、人际与社会交往能力等综合能力。根据《“辰林杯”第十五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举办专业技能运动会-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财经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大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评委组、赛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组织报名

1.竞赛对象

学习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报名方式

由各学院自行报名,以学院为单位并将报名数据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大赛项目负责人刘仙风老师(电子邮箱:529837020@qq.com,咨询电话:13672226231)报名表格式请查看附件1。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

四、比赛内容

请以×××上市公司(待定)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各参赛队以商业策略顾问的身份,基于该企业2020-2022年的业绩报告研究其商业经营(若提交作品前2023年的报告已经发布,建议参考最新内容),制定一份商业计划书以提高其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各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15日)完成商业计划书的递交。

五、比赛时间

2024年6月15日-9月15日;

比赛最终成绩于2024年11月10日前公布。

六、比赛方式

采用团队赛的形式,设置本科组、专科组。每队由3-5名选手和1-2位指导教师组成。每支团队递交一份商业计划书(语言为中文,陈述和答辩语言为普通话),PDF格式、A4页面不超过50页,包含封面、目录、摘要、索引、附录、表格和参考资料,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列表。如果有调查问卷和调查结果,请放在报告后面。正文部分中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12号,单倍行距,标清页码。每份商业计划书的封面内容,包含参赛队名称、队员姓名、队长的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计划书封面和内容页不得出现指导教师信息。

七、比赛要求

(一)商业计划书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目录 2.概要 3.引言 4.当前经济情况 5.本企业财务分析 6.策略分析 7.策略计划 8.实施计划 9.财务预测 10.公司治理惯例回顾 11.附录和参考资料 12.所用到的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列表。

(二)注意事项:1.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可以参考集团的财务报告。需要以前年度(如2020-2022年)的详细财务报告,并且需要表明用来计算会计比率的公式。2.策略分析可能包括非财务分析,比如外部环境,内部资源,现行策略与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者等等。3.当制定策略计划时,首先你应该决定集团在未来三年所追求总体方向,然后提出建议来保证策略被执行。4.执行计划依赖战略,或者需要行动以保证策略计划有效执行。这些行动应该与以下因素相关,市场营销,生产,经营或者任何你认为对实现预定目标有作用的不同集团商业单元。5.你建议的策略和执行的计划应当由来自2023年到2025年未来三年的计划综合收益表所支持。6.所有的公司治理建议应当根据公司治理准则制定。

八、比赛安排

(一)赛前宣传

学院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业技能竞赛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比赛环境,了解考核大纲与技能要求相关内容,由执委会结合比赛实施进度,组织各参赛学院在赛前免费提供安全培训、比赛规则讲解。

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15日 地点:届时通知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比赛:比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奖项设置见第十条奖励办法。

时间:2024年9月15日 地点:届时通知

2.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2024月11月10日前公布。

九、评分标准

学校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大赛商业计划书设计评分100分,由评委组考核评出,评委组由3-5位成员组成,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表,附件2。

十、奖励办法

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大赛以团队赛方式进行,按进行比赛团队总数的8%设一等奖,10%设二等奖,20%设三等奖,获奖者颁发相应证书及奖品。

十一、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