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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林杯”第十五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比赛宗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关于申报“辰林杯”第十五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竞赛项目的通知》(应科教字〔2024〕4 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于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大赛,倡导在校大学生了解银行基础知识,鼓励其掌握银行的基本操作技能,“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以达到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为今后走上财经类专业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财经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大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评委组、赛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比赛内容

完成典阅银行综合实训仿真软件平台的中大堂经理模块,该模块为操作演练,针对不同客户业务需求,依次完成“当前任务进度 ”中“接待”、“接待后引导”、“取号”、“取号后引导”、“填单”、“填单后引导”、“送别”系列操作步骤后熟悉银行大堂经理制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其中,“接待”流程需完成20-30道客观题,题型包括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接待后引导”、“取号”、“取号后引导”、“填单”、“填单后引导”、“送别”流程需要完成7-10个客户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大堂经理岗位负责银行大堂引导、分流客户到指定窗口/自助机办理业务等实践操作题。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

报名方式:由各学院自行报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将报名数据电子版发至陈梦玲老师汇总(电子邮箱:1395865734@qq.com,咨询电话:13607068691)报名表格式请查看附件1,参赛学生需加入“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大赛”微信群,二维码后续将更新:

咨询电话:

周晓红老师15870678765

赵延霞老师15207916801

五、比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学院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

首先,请分院领导在分院例会上传达竞赛精神。然后,由辅导员老师和专任教师进行动员,辅导员老师通过所带班级微信群、当面宣讲等方式宣传活动,专职教师可利用上课休息时间,动员授课班级参加竞赛。同时,通过财经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竞赛通知,在校园醒目的位置拉宣传横幅标语,通过校园广播站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竞赛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组织各参赛学院在赛前熟悉场地设施设备及免费提供安全培训、比赛规则讲解,并由赵延霞老师下放典阅平台练习账号供学生练习。

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30日

地点:届时通知

)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初赛初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根据报名人数取前30%进入决赛。

时间:2024年5月29日(暂定)

地点:产教融合中心310、311、312(暂定)

2.决赛决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根据进入决赛的人数按5%设一等奖,10%设二等奖,15%设三等奖。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时间:2024年6月5日(暂定)

地点:产教融合中心310(暂定)

3.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2024月6月21日公布。

评分标准

通过典阅系统设定,并自动评阅并计分。

七、奖项设置

根据进入决赛的人数,按决赛成绩的高低,5%设一等奖,10%设二等奖,15%设三等奖。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八、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大赛”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