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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财经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开展研讨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24 [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10月24日,财经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在在综合大楼211党员活动室召开,研讨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此次会议由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支部书记黄漂主持召开。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惩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十九大闭幕后不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大局总体稳定,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日显。为系统总结斗争的成功经验,在法律上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进行,有必要制定一部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专门法律。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黄素华同志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依照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蔓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杨小媛同志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政法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的专门化。作为黑恶犯罪治理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综合性基础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相关国家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依据。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化。构建了国家机关、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协同化工作机制。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的规范化。

黄漂同志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特别注重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从基层毛细血管上为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幸福感作出努力。

我们应当主动理解和全面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全力支持司法部门在法制轨道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为提升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文/李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