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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分党校第2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七堂党课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中国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理解,把握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财经学院分党校于2023年11月8日19:00在行知楼126教室举行了第2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七堂党课。本次党课主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邀请到了财经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秦梦丝老师给大家进行讲课。

首先,秦梦丝老师从党员的八项义务、党员义务的实质及其意义以及如何履行党员义务三个方面向我们阐述党员的义务,让大家明白了党员不仅仅是一种身份,更是责任和使命,她强调,党员的义务不仅仅是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策,更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秦梦丝老师提到党员必须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牢记身份,时刻维护党的形象。其次,党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包括学习党的理论、提高业务能力、增强道德修养等方面。此外,党员还需要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交流合作,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秦梦丝老师还特别强调了党员的服务意识,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服务宗旨,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党员的义务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要求,更是实践中的行动指南。

随后秦梦丝老师为大家详细讲解了有关党员的八项权利,告诉大家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体现,同党员义务一样,是由党章规定的,非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同意,不能随意变动。党员的权利和党员的资格是不容分割的,要求入党的同志一旦加入党的组织,就享有相应的党员权利。党员权利受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护的,党员权利得到有效行使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条件。与此同时,党员在行使权利也要遵循相应的要求,要维护党的组织原则。始终谨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强制性、实践性、平等性、对等性和时代性。

最后,秦梦丝老师说道: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因此,每一位党员都应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晰自己应尽的义务,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情有所指,心有所见,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文/吴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