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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设备使用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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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设备是为读者提供网上信息浏览、本馆数字资源检索以及多媒体声像服务而配置的,为了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使用人员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严禁在机器上运行各种黑客程序、以及进行各种危害网络安全的一切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第二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第三条 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范,不得自行安装软件,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不得携带不健康的光盘及未经许可的软盘、U盘、移动硬盘上机使用,一经发现,将终止其上机资格。

第四条 严禁浏览不健康、有危害的网页,严禁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玩游戏。

第五条 爱护使用电子设备,上机过程中如发现机器故障,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处理。如因读者操作失误而引起的损坏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