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校史编纂工作会议,标志着我校校史编纂工作正式启动。学院总督学、校史编纂工作领导委员会主任李佛铨同志主持会议。校史编纂工作领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校史编纂委员会叶文松老师讲述《校史编写大纲》的构想,随后与会人员从校史的章节安排、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校史编写大纲》。
会上,校史编纂工作领导委员会主任李佛铨总督学要求,校史的编纂工作首先要注重其真实性、资料性,为学校今后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其次要具有可读性,校史的纂写风格、内容、形式要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此外,编纂中要做到简明扼要,附录材料要丰富、可靠;同时,校史还最终要得到广大校友的认同,要使他们从校史中了解学校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过程,从中得到启迪和鼓舞。
庄学智副总督学在会议总结时指出,黄院长十分重视校史的编纂工作,校史编纂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基础工程和系统工程,对团结广大教职工和校友,进一步振奋精神、推动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他强调,校史的纂写要本着忠于历史、客观公正的原则,抓住主要内容,厚今薄古,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为中心,既要符合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同时还要做到图文并茂、史料详实。他要求,校史编纂相关负责人要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克服各种困难,保证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最后李总督学还要求,会后有关部门要把与会同志对《校史编写大纲》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吸收和消化,对《校史编写大纲》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明确规定5月15日完稿等具体要求和事项。
(院办 汪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