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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谐消费理念 营造校园法制氛围

【作者:宣传部 | 发布日期:2011-03-17 | 来源:宣传部 | 浏览次数:

——我校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隆重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全力推进我校普法宣传工作,自3月13日开始,校普法办携手人文信息学院法律咨询协会开展了专题系列活动。

3月13-16日,校普法办协同人文信息学院法律咨询协会组织人员在校内的四个食堂、商业街和南门外的一些超市和商店对同学们使用最多的10种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和10种食品开展市场物价情况调查活动,并将统计调查结果做成表格,以海报的形式张榜公示,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月15日上午,校法律咨询协会受邀到南昌市湾里区参加当地工商部门开展的保护消费权益的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校普法办、校法律咨询协会于校内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在主教学楼悬挂了“坚持和谐消费理念,营造校园法制氛围”的横幅,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展板,向广大师生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读以及相关的案例的宣传页。同时还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联系湾里区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在过去的时间里整个中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三鹿三聚氰案或者是近期的雪碧汞毒门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学校希望借助系列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言丽 图/游邦兴)

编 辑: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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