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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全文转发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卢勇华 | 发布日期:2012-11-22 | 来源:宣传部 |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卢勇华报道:日前,江西省教育厅向全省民办高校党组织下发了转发《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通知明确表示我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对普通高校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改进和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

记者在《意见》了解到,学校党委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供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市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障。

同时明确指出了学校党委将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是在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中起领导作用,在学校的办学方向和改革发展中起保证作用,在学校的依法办学和维护各方权益中起监督作用。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学校党组织领导成员应按有关要求,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或兼任行政管理职务,符合条件的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党员可按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有效形成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在“教书育人”中更好地发挥班子办学治校的作用。

《意见》的出台,在各层面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办法与意见;《意见》出台也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全校上下,党建工作的大力开展有力地推动着学校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

省厅委全文转发我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是对我校党建工作的肯定,对我校加强党委内涵建设,在新形势下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肯定。

编 辑:宣传部

审核: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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