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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平凡事迹感动你我,传递先锋榜样力量

【作者: | 发布日期:2013-11-13 | 来源:城市学院 | 浏览次数:

2013“感动城院”校园感动人物(集体)评选活动开始报名

城院新闻网讯 记者卢勇华报道:即日起,2013年度“感动城院”校园感动人物(集体)评选活动报名工作正式启动,接受在校师生报名(附通知)。

11月11日,校团委下发通知,宣布正式启动新一届“感动城院”人物(集体)推荐工作。即日起至11月25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校师生,均可到校学生会办公室、各学院设立报名咨询服务点自荐报名参评,与此同时,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可将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报送校团委,推荐本组织优秀个人(组织)参评。

本届评选活动接受个人、团队推荐(自荐)报名,学校有突出、感动事迹的在校师生均具有被推荐(自荐)资格;团队报名中,团结、健康向上的团支部、班级、社团协会、团总支学生会、寝室等组织均具有被推荐(自荐)资格。

据介绍,本届活动以“感动”为评选标准,被评选人物或团体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他们)在学校建设中,推动着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诠释着对学校、国家、社会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的进步和发展的工作学习努力、业绩突出的典型;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热心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关心帮助他人的典型;关心他人、关爱集体,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默默奉献的典型等等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一年一度的“感动城院”校园感动人物(集体)评选活动,由学校主办,校团委具体承办,活动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八届。此次,2013年度活动首次提出活动口号:感动来自平凡,榜样就在身旁。旨在充分挖掘校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和激发广大师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工作,发奋图强,争优创先,努力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鼓励广大城院人将自己的“青年梦”融入为国奉献的“中国梦”中,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组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举办此次活动是希望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感动人物的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我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拼搏、勇于奉献的可贵品质,以提升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编 辑:宣传部

审核: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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