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网 > 校园动态 > 正文

我校开展“扶贫日”活动

【作者: | 发布日期:2014-10-21 | 来源:城市学院 | 浏览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刘金)自2014年起,我国将把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为确保我省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省属高校集中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扶贫资金募集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扶贫意识。将扶贫教育和扶贫活动有机结合,在师生中开展扶贫教育、扶贫帮困、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等活动。

通知强调,省属高校要在校园内集中组织一次对定点扶贫县、专项扶贫县的宣传活动,开展扶贫捐款、贫困助学等活动,募集款物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集中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

编 辑:宣传部

审核:宣传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