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赣教发【2019】6号)《hbs02红宝石线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应科院资助字【2024】6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分院具体情况开展2024-2025学年新生贫困生认定工作。通过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审核公示、学院复审等程序,拟确定714名本科生及42名专科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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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