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1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思政课教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同志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于冰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思政课教师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马燕慧:通过学习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作为一名新时代党员教师,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胡杏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仅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定性量纪标准,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学习《条例》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精神升华,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晰地掌握了作为一名党员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我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严格自律,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占铃娜: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规范后,我深感这是一份极其重要的党内法规,不仅明确了党员行为的准则,更为党组织的纪律严明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我深知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学习《条例》不仅是对党员个人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做到言行一致,为人师表。
胡连芝:通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规范后,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