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评建工作的通知》(应科院〔2021〕44号)及《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暑期评建主要工作安排表》(应科院评字〔2021〕2号)要求,2021年暑期评建主要工作完成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2021年6月底-7月25日需完成的工作;第二阶段8月1日-8月20日需完成的工作。
评估办将于8月23日起,对暑期评建主要工作的第二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暑期评建主要工作安排表》(应科院评字〔2021〕2号)中8月20日(8月底)前应完成的工作。检查目的:是否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涉及专项工作质量的评价将于下学期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情况
共分两个小组(此次检查将抽调校属部门行政干部共同参与):
(1)第一检查组工作人员:郭伟民(负责人)、张作霖、黄继磊、张忠玲、张睿(联络员);
检查范围:相关行政职能部门。
(2)第二检查组工作人员:刘海梅(负责人)、蒋德勇、樊立君、张梁(联络员);
检查范围:各教学院。
二、检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职能部门及教学院 |
1 |
8月23日上午9:00-11:40 |
教务处、人事处、体育教学部、财经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2 |
8月23日下午14:30-17:00 |
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3 |
8月24日上午9:00-11:40 |
校办、科研处、产教融合中心、国际商务学院、现代管理学院 |
4 |
8月24日下午14:30-17:00 |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络中心、音乐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 |
5 |
8月25日上午9:00-11:40 |
财务处、宣传部、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 |
6 |
8月25日下午14:30-17:00 |
学工处、团委、招生办、董办 |
7 |
8月26日上午9:00-11:40 |
资产处、基建处 |
8 |
8月26日下午14:30-17:00 |
其他部门、机动 |
三、相关要求
(1)各检查组职责:检查组负责人负责牵头按时间安排表进行检查,联络员提前与检查职能部门或教学院对接安排检查地点,并及时通知检查人员,每组安排一人做好工作记录,在本组所有工作结束时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交给各组负责人。
(2)受检职能部门及教学院:按2021年暑期评建主要工作分阶段详表,将工作材料整理好以便备查。
(3)此次检查是第二阶段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
1.hbs02红宝石线路2021年暑期评建主要工作分阶段检查详表中“检查阶段”中的第二阶段工作内容部分,已用“红色字体标识”;
2.校属各部门落实“观测点建设计划表”“观测点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教学院评建工作指南”及开始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3.第一阶段评建主要工作检查时未完成需完善的工作。
附件1:2021年暑期评建工作分阶段检查详表
附件2:2021年暑期评建主要工作第二阶段检查内容列表
评估办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