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教工党支部在三达楼310召开理论学习会议,会议内容围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展开,进一步更好的明确职责、履行职责,会议由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李肖南主持学习,全体教工党员参加此次会议。
图1 理论学习内容
李肖南同志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内容,并就开展此次学习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会议指出,第三十九条详细区分了违纪行为中的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对于在履行职责时明确责任边界、加强自律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第四十条体现了党纪处分工作的人性化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深刻领悟。
随后,教工党员们围绕学习内容展开讨论,并进行了发言。
图2 习淑萍老师进行发言
习淑萍:通过对条例第三十九条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白,作为一名党员教师,不仅要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负责,还要对学校、对教师使命负责,确保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学习条例第四十条,使我进一步清楚,要始终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地履职尽责。
余梓豪:学习完条例第三十九条后,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高校教师,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负责,关注并参与到团队的管理与建设中,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学习完条例第四十条后,使我进一步意识到,要坚守教育初心和使命,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图3 李肖南在会议上发言
会议强调,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要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不同职责范围内所应承担的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尽职尽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