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林杯”第十二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物流设计大赛竞赛方案与通知

来源:现代管理学院 时间:2021-10-15

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推动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促使学生运用综合知识、培养团队精神和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辰林杯”第十二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待定)的总体安排,现举办专业技能运动会物流设计大赛赛事。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更好地激励广大学生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我校在国、省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现代管理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物流设计大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谢远健   现代管理学院院长

       刘国平   现代管理学院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张济瑜   现代管理学院副院长

成 员:朱小明   现代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

       周  蓉   现代管理学院教务科副科长

       苏秋月   现代管理学院学工科副科长

       付芳物流教研室主任

       杜颖物流教研室副主任

       杨国荣物流教研室成员(教授)

       周宇翔物流教研室成员

       喻小妹物流教研室成员

       廖婧雯物流教研室成员

       熊小娟物流教研室成员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裁判组、赛务组、会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专家裁判组

组长:付芳

成员:杨国荣、苏海涛、杜颖

赛务组

组长:杜颖

成员:付芳、周宇翔

会务组

组长:付芳

成员:杜颖、廖靖雯、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社团骨干成员

宣传报道组:

组长:杜颖

成员:喻小妹、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社团骨干成员

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中洲

成员: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社团骨干成员

申诉受理组

组长:杜颖

成员:熊小娟、周宇翔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物流设计大赛,参赛队需对大赛案例进行设计,形成完整的设计方案,并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设计方案提交方案。设计方案可以是文字材料、数学模型、软件或工程设计等,具入围决赛的参赛队,还将参加在决赛地(另行通知)举行的现场答辩。

(二)竞赛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

参照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技能竞赛标准。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管理类相关专业,比赛以队为单位,每队4人,队员不得同时加入多支参赛队。组队可跨年级、专业,每队需由一名教师作为领队兼指导教师,负责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5日。

  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公众号:百越物流进行报名)

    (四)咨询电话

    18170967812(杜老师);15279137166(喻老师)。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学院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初赛,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业技能竞赛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由执委会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

    1.初赛,评审为匿名评审,分组进行。专家需按照附件1《大赛初赛评审评分表》对本组所有作品评分,本组所有专家评分之和,即为该作品本赛段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列,确定入围下一赛段的参赛作品,评选得分最高的前10名的参赛作品入围决赛赛。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地点:S218

    2.决赛,现场实名评审。专家需按照附件2《答辩评审评分表》对所有作品评分,所有专家评分之和,即为该作品决赛得分。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地点:S218

    3.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2021月11月30日在现代管理学院网公布。

    六、评分标准

    见附件

    七、奖励办法

    1.按2:3:5的比例对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颁发一、二、三等奖。

    八、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物流设计大赛项目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