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1]20号)及《hbs02红宝石线路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应科院资助字[2020]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将推荐学生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评议,通过3705名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其中2197名本科,1508名专科)。现将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无异议将上报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如发现拟资助学生中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请于 2021年11月19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
电话:
校纪检督查信访综合办公室:0791-8365952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1-83659333
邮箱:609686105@qq.com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hbs02红宝石线路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专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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