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人才培养的最新指示,推动hbs02红宝石线路“三全育人”“五育并举”总体建设规划的实施,切实推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配合2022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展的评奖评优工作,依据《hbs02红宝石线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将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学生)。
二、测评时段
各项测评内容起止时段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三、测评办法
原则上按照《hbs02红宝石线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按期开展学生综合测评。
四、测评流程
1.9月4日前,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学工(副)科长、教务(副)科长、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负责制定本二级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学院综合测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本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审核班级综合测评结果并进行公示,接受和处理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申诉;
2.9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各级学生组织需以主题班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先行对综合测评方案、相关纪律要求和相关程序做法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人员全覆盖、程序全知晓、纪律严执行。一是要传达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对学生个人诚信申报的相关纪律要求;二是要传达本次线上综合测评组织工作对各班级、学生组织的工作程序、审核的相关要求;三是要传达对各学生组织负责人、辅导员老师工作纪律要求;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成员按照班级的总人数15%的学生代表学生骨干代表,不足时按照七人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3.9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学生组织素质认证加分和学生成绩,对学生综合测评进行审核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各二级学院综合测评负责老师上报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纸质材料由辅导员(班主任)、党总支书记签名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傅旭鹏处备案;
4.9月30日前,校学工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综测情况进行抽检,如有违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应“专人专项专管”。成立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力量对测评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熟悉测评流程,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测评、审核工作,尤其侧重对考勤、违纪和综合评定表格中备注得分项的审核;
2.严格程序。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综合测评办法中的实施细则,核实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中的表现,认真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审核学生加分情况(学院认证的加分条必须统一在学院公众号平台完成公示),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综合测评成绩;
3.反馈渠道。院校二级学院畅通学生反馈渠道,学生反馈的情况及时汇报至学工处,具体可发送至邮箱:609686105@com;
4.存档备查。各二级学院应将所有原始资料统一学工科专人保管,以便核查;
5.落实监督。学工处将安排对各二级学院测评结果进行抽查,加强落实监督;
6.问题咨询。如综合测评工作问题可咨询学生处傅旭鹏,0791-83659333。
学工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