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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公示

各教学院(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号和《hbs02红宝石线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应科院资助字〔2020〕1号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审等程序,拟确定5203名在校生(本科3909名,专科1294名)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告知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7日-10月21日

电话: 校纪检督查信访综合办公室  0791-8365952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91-83659333

邮箱:609686105@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本专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