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正文

2008-2009学年度上学期学工处召开第十四次学工工作例会(十三周)

发布者:学工处 [发表时间]:2008-11-30 [来源]:城市学院 [浏览次数]:

11月30日,在校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四次的学工工作例会(十三周),李存益副校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学工处袁德华副处长主持,各学院院长书记、各学工科长、各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李存益副校长讲话:首先对学工例会做了比较高的评价,认为这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协作对学生的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次对学校各分院组织的课外活动表示支持,深感大学生活的多姿多彩。最后提醒大家几点:1、在天气逐渐寒冷的情况下,各分院在保证学生早操出勤率的同时,让学生能很好利用时间已达到真正的强身健体。2、要求各分院、部门对部分学生超越场合超越身份的不良行为要进行高度得重视。3、建议各分院对班导的培训不能放松,要帮助部分积极向上的班导进入最佳工作状态,并向大家承诺,凡是班主任的培训一定参加,和大家一起探讨一起进步。4、新校区的建设,各分院可组织学生进行绿化建设,在举行活动的同时为母校出一份微薄之力。

后勤集团高主任:1、就学生寝室报修问题进行了三种方案的讨论,讨论结果即学生当日填写报修单由宿管老师负责核实,送到后勤综合办,维修落实情况还是由宿管老师反馈给学生。2、天气逐渐寒冷,学生用热水问题,学校四食堂热水供应处将进行一周免费提供热水,热烈欢迎广大师生使用。

袁处长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上周工作:上周安全教育,各分院已召开主题班会,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主要提出以下几点:⑴男二栋201的保险装置无盖子,二楼楼梯正对面的保险开关损坏,存在安全隐患。⑵学生反映后勤对学生宿舍物品损坏维修很慢,造成很多不便。

本周工作:1、加强学生“学生保险安全”教育,自开学以来,学工处已办理二十三起学生出险案件,出险金额达一万元左右,其中有三例案件保险公司未受理。为了能更好的服务于学生,现将保险的有关条款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⑴新生有三个月的观察期(新生开学三个月内疾病出险的不予报销),但门诊(牲畜咬伤)、摔伤类可以报销。⑵一种疾病只能报销一次。⑶交通事故出险的学生报销,一定要有交通部门的事故鉴定。若有相关的保险公司已受理的案件,需提供前一家保险公司的投保证明也可报销。⑷慢性病不报销,胆结石类若是一次性碎石住院的方可以报销。⑸一定是县级以上医院的才可以报销,私立的医院保险公司不受理。⑹其他有关保险的详细说明,可参照学生手册上的有关内容和保险公司复印有学生保险的情况说明。(会后请各分院到学工处领用保险公司的出险情况说明)。2、12月4日全国法制日的活动方案,各分院要组织好,本周可进行一次“以法律知识”为主的主题班会。3、 “文明教室”流动红旗已发放完成,翻译学院已报“文明教室”名单,请其它分院会后报送学工处汇总(11月30日下午5:00截止,晚自习学工处将组织检查评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