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
二、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和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负责与各级教学督导员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以及督导员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构建教学督导二级工作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协助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小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依据《hbs02红宝石线路教学督导工作条列》,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工作。
六、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学督导监控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负责受理全校教职员工和广大同学提出的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报送相关领导或会议处理,重要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监督整改。
八、负责落实评教评学工作。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违规及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与处理归档。
九、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行记录和各种教学督导数据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及督导简报的编辑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