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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试卷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应科院质控发〔2022〕3号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规范和提升学校期末考核试卷质量,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试卷质量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级专兼职督导员为成员的“试卷质量评价”工作小组。

(二)学院(部)质量评价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教学院(部)负责人为组长,学院(部)督导员、教研室主任、学科专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专项质量评价工作小组。

二、质量执行标准:

1.试卷命题质量。质量标准详见《考试手册》中第 6 页《hbs02红宝石线路课程考核各环节规范标准》的第四章第二条“命题、审题与制卷”部分。

2.试卷批改质量。质量标准详见《考试手册》中第 32页《hbs02红宝石线路试卷批改基本规范》和 34 页的模板以及 1 月 6 日晚教务处下发的“期末试卷批阅和存档规范标准”(附件 1)。

3.试卷存档材料质量。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课程考核档案袋”封面目录清单,查看每项材料的质量。

三、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普查普评)

(一)自查自评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评范围: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期末考核试卷(含考查)。

(三)自查自评要求:

1.各教学院(部)对照质量标准,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并组织专门质量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普查普评)。检查评价过程中,严禁在原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2.各教学院(部)以课程为单位进行自查自评,逐一做出评价等级并认真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试卷质量评价表》(见附件 1)。

3.各教学院(部)根据自评情况,撰写试卷质量自评报告(标题格式为:****学院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试卷质量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分为基本情况(包括基本数量介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包括试卷命题和批阅情况、装订情况、存档材料归档情况等主要内容,并列举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

自评报告排版规范格式按照《hbs02红宝石线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档案材料建设与整理规范》应科院评字〔2022〕1 号文件中的附件《hbs02红宝石线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格式要求》执行。

4.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将《hbs02红宝石线路试卷质量评价表》和自评报告经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签字盖章后于 3 月11 日 17:00 前交至质量监控中心张梁老师处。

四、校级质量评价

(一)质量检查评价时间:2022 年 3 月 16 日前。

(二)地点: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三)检查评价方式:校级实行抽检方式。质量监控中心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期末考核清单随机确定抽检试卷,并提前一天将被抽查范围告知相关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于规定时间内将被抽检试卷材料分类按序整理并报送质量监控中心。(另行通知)

(四)学校质量评价组根据质量标准认真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检查评价过程中,严禁在原试卷上做任何标记,检查评价过程认真填写“试卷质量评价记录表”(见附件 2),进行客观评价并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试卷质量评价表》(见附件 1)。

(五)质量监控中心根据质量评价材料,进行问题分析,发放整改通知单(附件 3),撰写质量分析评价报告提交学校领导并通报反馈。

五、试卷整改要求

(一)对于质量评价存在问题试卷,各教学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并于 3 月 21 前递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整改回执单(附件 4)。

(二)整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不仅对检查到的问题试卷进行整改,也要对其余所有试卷均需对标对表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检查整改(包括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

(三)学校试卷质量评价组将择期对整改后的试卷进行复评二次“回头看”,对二次回头看检查依然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责,以达到以查促改,切实提高试卷质量的目的。

六、结果与运用质量评价结果报送学校相关部门,作为相关院(部)和教师的学期考核参考依据。


附件:1.《hbs02红宝石线路试卷质量评价表》

    2.《hbs02红宝石线路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试卷试卷质量评价记录表》

    3.《hbs02红宝石线路质量督查整改通知单》

    4.《hbs02红宝石线路质量督查整改落实回执单》



hbs02红宝石线路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2月28日